本報記者 周函
市醫保局昨天發布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我市醫保部門在保障醫療機構收治患者、提高群眾用藥可及性、加強醫保公共服務等方面推出9項舉措,助力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群眾生產生活。
救治和備藥費用“先預撥”
(相關資料圖)
提前預撥醫療機構救治費用。根據醫保服務、協議執行和運營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提前撥付不少于2個月醫保資金,2022年度清算時不予回扣;定點醫療機構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范圍,進一步減輕參保患者、定點醫藥機構墊資跑腿壓力。
對重點連鎖零售藥店預付資金。根據定點零售藥店醫保服務、協議執行和運營情況,對重點連鎖藥店提前預付1個月醫保資金,預付金額按照2021年平均月結算金額進行撥付。
建立疫情防控藥品耗材采購綠色通道。對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實施綠色掛網通道,符合陽光掛網政策的,隨報隨掛,第一時間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建立重點供應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實時監測省平臺采購供應情況,保障藥品(醫用耗材)及時配送到位。
常態化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及時上解并足額預付新冠疫苗采購資金,及時高效結算費用,全力保障一線接種工作,助力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種工作。
“不見面”辦理實現全覆蓋
暢通各類醫保服務渠道。針對疫情防控和群眾醫保需求的新情況,充分依托國家醫保信息系統、“江蘇醫保云”、本地政務服務平臺、“蘇州醫保”等本地醫保微信公眾號、“12393”醫保服務熱線、自助辦理一體機等各級各類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實現所有醫保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等“不見面”辦理全覆蓋。進一步暢通業務辦理渠道,持續梳理簡化服務流程,積極引導通過電話辦、傳真辦、郵寄辦、承諾辦、容缺辦、上門辦等多種方式辦理業務,全力保障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定點醫藥機構等各類服務對象足不出戶就能享受高效、便捷的醫保服務。
繼續執行“長處方”政策,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藥需求。支持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參保患者實際情況,適當增加門診慢性病患者開藥量,有效減少參保群眾到院就診配藥次數和往返頻次。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情明確、穩定且按照臨床規范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患者,經診療醫生評估后,單次處方量可放寬至3個月,切實滿足老年人、門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用藥需求。
支持“互聯網+”醫保支付
支持群眾線上就診問醫。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程序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為本設區市參保的患有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病人提供臨床路徑清晰、技術規范明確、對診治疾病具有實質性效果的門診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與線下醫療服務執行相同的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準,做好與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結算及監督監管等工作。
保障群眾醫保待遇。對因疫情防控無法按時參保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采取承諾參保方式,3個月內辦理補辦補繳后,不影響參保人員相關待遇。
全力做好藥品保供和購藥服務。鼓勵各醫保定點藥店24小時營業,積極開展送藥上門服務,保障藥品供應不間斷。對于因疫情原因無法自行前往藥店的人員,可以委托社區工作人員或家人代配藥、代刷醫保卡結算,也可以委托社區工作人員或家人通過遠程視頻出示醫保電子憑證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零售藥店刷卡(掃碼)結算。代配藥時使用現金支付的,可后續憑發票去原購藥的定點醫藥機構刷醫保卡退費,或者到本地醫保經辦機構零星報銷。鼓勵社區家庭醫生開展上門醫療服務,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政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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