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報訊(記者惠玉蘭)昨天召開的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現場會上,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上海市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蘇州昆山某紙塑公司非法傾倒廢有機溶劑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入選。
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蘇州昆山某紙塑公司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有機溶劑(經鑒定,系危險廢物),以每桶300元至700元不等的價格,交由無回收、運輸、處置危險廢物資質的個人進行非法處置,共計253.26噸。經查,大部分廢有機溶劑被傾倒至昆山高新區恒盛路、瑞科路路口附近的雨水、污水窨井內,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經第三方評估,該案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費用共計525.45萬元。
在昆山生態環境局、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與多次協商下,該公司主動提出以貨幣賠償形式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愿意承擔本案環境污染應急處置的全部費用。2020年8月5日,該公司繳納600萬元賠償保證金至昆山市財政局高新區分局非稅收入專戶。2021年8月,該公司在媒體發表致歉信,向社會公眾致歉,保證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2022年7月12日正式簽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公司除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外,另主動承擔昆山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基地(高新區玉湖公園)環境警示教育宣傳費用39萬元,共計567.32萬元。
近年來,蘇州始終堅持“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初步形成了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工作體系,走出了一條具有蘇州特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路子。截至目前,蘇州全市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465件,涉案賠償金額1.09億元;已結案351件,開展修復232件,涉案金額8327.29萬元。
據悉,此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在推動“一案雙查”、探索簡易鑒定評估、跨區域跨部門聯合磋商、拓展替代修復方式方法等環節均具有一定代表性,有力推進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助力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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