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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檢查中。 通訊員 吳曉宇攝
本報訊(記者劉達通訊員吳曉宇)近期,安徽合肥多家餐館因超經營范圍售賣涼拌“拍黃瓜”被罰款登上了熱搜,餐飲商家從事涼菜制作銷售需要什么資質、具備哪些條件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結合高溫天氣下涼菜和鹵菜銷量較高的季節特點,8月5日,姑蘇區市場監管局虎丘分局對轄區12家從事涼菜制作銷售的商家開展專項檢查,均未發現超經營范圍現象。
“商家制作銷售涼菜的首要前提是具備相應的許可,即經營項目中要有‘冷食類食品制售’一項。”現場檢查的執法人員張子杰說。檢查中,執法人員對照線上線下菜單上的在售菜肴,查看涼菜餐飲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是否標注冷食類食品制售。對于想要增加涼菜銷售的餐飲單位,執法人員還講解了相關手續辦理方法。
此外,由于涼菜制作過程中安全風險較高,商家需要具備一定的加工經營條件。張子杰介紹,“涼拌黃瓜”等涼菜制作過程中一般不會高溫蒸煮,制作后直接入口食用。因此對于涼菜制作都有嚴格要求,必須在專間內進行制作,每次使用應提前使用紫外燈消毒,同時專間內溫度不得高于25℃。具體來說要做到“五專”,即專人、專間、專用冷藏設施、專用切配工具、專用消毒設施,方能實現“涼菜自由”。
市場監管部門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冷食類食品屬于高風險食品,食用涼拌菜要注意:選擇新鮮食材,最好做到現做現吃,而且應盡量在2小時內食用完畢。若不能及時吃完,需放在冰箱中冷藏后盡快食用,但不可隔夜食用,盡量不要在街邊購買無證無照單位的涼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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