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間工資怎么發
(一)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三)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二、停職期間有工資嗎
“停職查看”是很多企業較為慣用的一種處分手段,通常是在員工出現違法違紀事實時,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工作的約束來要求員工反省自覺、糾正錯誤,同時由用人單位對停職員工是否繼續留用及服務的崗位、職責、待遇等進行重新考量和判斷。
與其他違紀處分手段一樣,雖然都是用人單位自主管理權的體現,但畢竟涉及員工的勞動權利及勞動報酬,法律法規對此有明確的規范和保障,也就需要用人單位更加注意依據和尺度。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政策性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4]322號)第2條規定,關于職工被停工、停職檢查扣發工資和生活費問題,企業對違紀職工用停工、停職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有法律、法規依據,要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職檢查期間扣發工資和生活費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4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三、職工停職后怎么處理
勞動部《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政策性問題的復函》第2條規定,關于職工被停工、停職檢查扣發工資和生活費問題,企業對違紀職工用停工、停職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有法律、法規依據,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職檢查期間扣發工資和生活費的做法。上述法律規定充分說明,企業對員工處以停職停薪處分時,應明確員工的行為是否構成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所規定的違紀行為;同時還要明確該行為是否可以依據規章制度處以停職停薪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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