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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減資的條件有什么?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
2023-05-26 17:52:37   來源:法制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是什么樣的

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是如下的: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

(1)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變更登記。

二、公司減資的條件

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不利于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 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三、公司法減資規定

公司法減資規定是: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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