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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聯合市發改委、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委、殘聯在全省率先出臺地方性指導文件《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到2025年,泉州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均開設孤獨癥班。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在2024年前基本完成隨班就讀基地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任務,支持幼兒園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和創建隨園保教基地園。完善殘疾兒童篩查鑒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機制,進一步推動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普遍開設學前班(部)和中職班(部),有條件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設立附屬幼兒園,鼓勵中職學校與特教學校合作辦特殊教育中職班(部)。各隨班就讀基地學校、融合教育試點校(園)原則上實行大片區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鼓勵接收大片區外的殘疾兒童少年。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支持晉江市、惠安縣特殊教育學校進一步辦好孤獨癥班,擴大招生規模;推動其他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增設或與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合作開設孤獨癥班,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均開設孤獨癥班。
在保障機制方面,《方案》提出,對招收孤獨癥和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特教學校教師申報副高級職稱時,對論文、課題不作要求;在特教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的教師,可選擇“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職稱評聘方式,通過定向評價取得的職稱僅在特教學校定向聘用,不占學校核定專業技術崗位數。支持隨班就讀基地校、融合教育試點校(園)工作開展,依據各縣(市、區)缺口數量與年度建設安排,泉州市財政按每所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方案》還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職教部(班)和職業教育學校特教部(班)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的專業,探索開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特教學校中職班學生可注冊中職學籍,殘疾學生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由學校按照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和要求組織考試,合格的頒發中職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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