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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征兵辦會同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旅廳、省退役軍人廳、省國資委和省軍區保障局軍地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若干措施》,對進一步激勵廣大高素質青年特別是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熱情,做出明確和規范。
福建明確,國有企業大學畢業生員工入伍,保留其原有人事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全額發放入伍當月福利待遇,退役后一年內可自愿選擇返崗復職。服義務兵役期間計入工齡和基層工作經驗,每年度個人績效考評應定為優秀。退役返崗復職時優先提拔使用,工資向上浮動一個薪級。
在入伍優待方面,福建提出,技工院校(高級工及以上層次)畢業班生參加上半年應征的,可免頂崗實習,所在院校可提前組織職業資格(職業技術等級)考試,合格的頒發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畢業證書。高職??飘厴I班生,可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已預定高職??飘厴I班生在完成規定學分,按要求能順利畢業的,高校要積極配合兵役機關開具可以順利畢業的證明。高校和技工院校(高級工及以上層次)每征集一名畢業生按照3500元的標準發放征兵工作補助經費,高校每征集一名在校生按照1500元標準發放征兵工作補助經費。
本著實事求是、循序漸進的原則,福建要求,各設區市每年遴選不少于25%的轄區高校(不足1所的按1所計,4年實現全覆蓋),進行征兵工作站規范化重點建設。高校征兵工作站規范化建設納入高校征兵工作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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