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教育 >
今日熱聞!廣東發布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2022-12-08 13:50:40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資料圖)

前不久,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廣東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明確廣東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及辦學要求。該標準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標準》在設施設備、管理團隊要求、培訓人員、培訓內容、安全標準等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要求。

《標準》對舉辦者、行政負責人、管理團隊、培訓人員等相關培訓機構人員,都設定了明確的條件與標準。其中,行政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教學教研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應持有理工類畢業證書,或從事科技類相關工作滿兩年及以上。按要求,培訓機構不得聘請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教研人員)。同時,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

為更好地保障科技培訓活動開展,科學實驗應安排在與培訓項目規模相匹配的、符合安全條件的、專用的固定場所進行。培訓場所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對于存在安全風險的設施設備,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做好防護措施,設立警示標牌,并制定應急預案、配備基本防護用品。

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并配備數據存儲設施,視頻信息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嚴禁使用彩鋼板建筑……《標準》要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安全防范體系,通過一系列方式化解安全事故風險。

在《標準》中,線上線下培訓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科技創新教育和科學體驗活動,培養學生的科學興趣愛好、科學家創新精神和動手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和全面發展;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課程難度及進度適宜;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科技類培訓名義,開展學科類課程內容。



[責任編輯:ruirui]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