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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科技廳、民政廳等六部門發布通告,共提出十四條禁令,嚴禁違規開展校外培訓。同時,六部門分別公開了監督舉報電話、郵箱、網站等平臺,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及廣大師生、家長積極參與監督。
內蒙古自治區明確,未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以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的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面向中小學生(含學齡前兒童)開展校外培訓。
在授課方式及課程設置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線下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
在師資團隊方面,嚴禁中小學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中小學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還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辦學時間、市場定價、資金監管、廣告宣傳等方面作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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