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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截至6月27日,作為全國第五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八省份,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內蒙古、陜西、青海、寧夏均已發布了實施方案,明確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5年建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為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八省份在選考科目、賦分方式、錄取方式上進行了多種探索創新。
首先,普通高考考試科目均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實施“3+1+2”模式。考試科目包括3科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1科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歷史或物理)、2科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生高考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科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50分;首選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00分。
在高校招生錄取環節中,將按照考生選考物理組合、歷史組合兩個類別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同時,把原來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為一個批次,并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在志愿填報方面,多省提出,采取“院校專業組”的志愿填報方式,繼續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檔錄取。“院校專業組”即是一所院校將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作為一個組,同一組內各專業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每個專業組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陜西提出,每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供考生填報志愿時進行選擇,在滿足考生院校意愿的同時,還能較好滿足考生專業意愿。
其次,與現行依據“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的高校考試招生模式不同,均統一采取“兩依據、一參考”的高校考試招生模式,即依據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3門選考科目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涵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13門科目。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成績不計入高考總成績。選擇性考試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科目成績“合格”后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
值得一提的是,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參考,是此次各省高考綜合改革的又一亮點。綜合素質評價是由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和家長等多元主體參與的日常動態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5個方面。內蒙古提出,在考試成績相同時,高校可按照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先錄取和優先安排專業。
再其次,多省明確,進一步探索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類型特征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河南提出,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模式,其中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堅持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時保留高職院校通過統一高考招生的渠道。青海提出,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考試由青海省教育廳統一安排、統一考試標準,考務組織和職業技能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
(統稿:本報記者王陽采寫:本報記者馮麗魯磊張利軍趙巖余闖見習記者莫青特約通訊員郝文婷陳麗娜)
《中國教育報》2022年06月2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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