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我國政府一向高度重視與青少年相關的消防管理體系建設,經過多年努力,基本筑牢了各級各類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維護了學生在校園內的消防安全。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校園外的消防安全管理仍有待加強。近年來,隨著校外培訓市場的快速發展,很多學生的課余時間在校外培訓機構度過,校外培訓機構是經營主體,存在重經營培訓、輕安全管理的問題,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21年6月,河南某武術培訓學校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關責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訓十分慘痛。
從保障學生生命安全角度看,校內與校外是一個有機整體,校外培訓安全工作與校內同等重要。近年來,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管理,明確提出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消防要求,但沒作出詳細規定。此次教育部、應急部聯合出臺《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九項規定》)有助于補齊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短板,構筑校內外一體的消防安全管理閉環。
一、《九項規定》壓實了培訓機構主體責任
從法律地位上看,校外培訓機構屬于經行政機關依法批準設立的獨立法人單位。機構應當對其自身經營場所及內部所有活動的消防安全負總責。但不少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認識誤區,一些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以經濟效益優先,安全意識淡漠,認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是場所產權單位的事,與自己無關;還有一些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法律知識欠缺,認為自己只負責培訓,對學生沒有監護職責。
《九項規定》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職責,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自主購置合格的消防裝備器材,組織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整改、設施維護、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工作,全面落實火災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
這些要求可以幫助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理清錯誤認識,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解決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
二、《九項規定》明確了政府部門監管職責
在印發《九項規定》的通知中,對行業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首先,各地教育部門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督促校外培訓機構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其次,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居(村)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管轄和服務范圍內的校外培訓機構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提示。最后,各級教育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聯合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強化部門聯動,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存在突出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上述要求既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分工,又突出了部門間相互配合,有利于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九項規定》細化了消防管理要求
現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眾多,但都沒有針對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作出單獨規定。絕大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都沒有配備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機構的經營者和從業者往往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一知半解。
《九項規定》對校外培訓機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全鏈條進行了細致、全面的規定。在場所設置方面,明確校外培訓場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培訓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在消防疏散條件方面,對安全疏散門的設置要求、開啟方向,安全出口、樓梯間、疏散走道的疏散照明燈具要求,集體宿舍床與床之間的距離、走道寬度等都進行了規定。這些要求可以有力保障當培訓場所或集體宿舍遇到消防火災、地震時,能夠更快速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在消防設施器材方面,明確每間培訓室、集體宿舍應配備不少于2個應急手電及與培訓學員人數相當的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三層及以上樓層宜配備逃生繩等避難自救器材,同時要求嚴格配置滅火器和火災探測報警器。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每月及寒暑假、新班開課前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培訓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每季度組織全體工作人員開展不少于1次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演練等等。
這些要求突出了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特點,念響了消防安全“緊箍咒”,有助于校外培訓機構有針對性地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四、《九項規定》為校外培訓機構設置了負面清單
《九項規定》在對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提出細致全面的要求之外,還在總結歷年火災事故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六大嚴禁事項,分別是:嚴禁使用彩鋼板建筑;嚴禁在外窗、陽臺、安全出口等部位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或門禁等障礙物;嚴禁擅自停用、關閉、遮擋消防設施設備,破壞防火分隔,鎖閉、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或者改變保險裝置;嚴禁在培訓場所內及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嚴禁在培訓場所內吸煙,使用明火取暖、照明、驅蚊,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事實證明,做到六個嚴禁,可以很大程度避免發生大型火災。因此,六大嚴禁事項為校外培訓機構設置了“底線”和“紅線”,有助于校外培訓機構有的放矢地落實管理要求。
五、《九項規定》的生命在于嚴格有效落實
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下一步,有關各方應嚴格落實《九項規定》的要求,最大限度保障學生生命安全。
一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主管部門應認真學習和貫徹《九項規定》,將其列為當前重點工作,有計劃地宣傳、培訓、實施、檢查和總結,嚴格落實政府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責任。
二是壓實各級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要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的培訓,使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做到:遇火情,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學生疏散逃生;同時在日常工作中具有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學生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能力。
三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消防救援部門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屬地校外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督查,對照《九項規定》要求,梳理屬地各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建立隱患臺帳,限時整改,使每個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對培訓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北京科技大學安全科學與工程系研究員 賈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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