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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會的初衷及職責究竟是什么?
2022-04-24 18:51:12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人民教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家長委員會是中國基礎教育基層實踐的產物,它的出現拉近了家校關系,有利于家校的溝通,今天家委會已經是很多中小學的標配。

但前段時間看到了不少要“取消家委會”的呼聲,這種呼聲多數都來自家長,因為他們從不同角度都看到了家委會的一些不正常現象。筆者收集了這方面的一些輿情,也發現在不少地方,家委會這種家校溝通的組織確實存在不少問題。

家委會成員不能“非富即貴”,要有廣泛代表性

有些學校的家委會是公開競選出來的,其競爭激烈程度令人咋舌,這是好事,但背后的入選標準卻讓人不得不深思。前段時間某小學的家長微信群上了熱搜,家長們為了能競選成為家委會成員,在微信群里紛紛亮出自己高學歷、名校出身、海歸、高管等身份資質,家委會競選成了家長之間曬資歷、比地位的平臺。學校讓社會精英加入家委會是可以理解的,這可以提升家委會辦事、決策的水平,也有些學校本著方便辦事的原則,對企業老板及有地位的人情有獨鐘,這也無可厚非,但當家委會中這兩部分人占據了絕大多數時,成員“非富即貴”,就讓家委會變味了。一些學校可能會認為家委會里的“貴人”多、名人多可以為學校裝點門面,能人多可以為學校辦更多的事,但從根本上講,這都是錯誤的認識。家委會應該對家長群體有著普遍的代表性,家境情況一般、地位普通的絕大多數家長也應該在家委會中有足夠多的代表,這才正常。不少對家委會的批評都集中在一點上,家長們對這種“豪華”的家委會表達了不滿,因為這種構成會讓那些沒資歷卻有熱心腸的家長心寒,更會讓多數家長感到嫉妒和不公。此外,筆者還看到了一些不和諧音,有的家長反映,一些學校的家委會規定只有“做過貢獻”的家長才能進入,這里的“貢獻”是指什么呢?

家長不能以“小我”之心進入家委會,要堅持公益心

積極競選家委會的家長們,其初心更應該是以公益為主,想為教育多做點事,為每一個孩子同時也為自己的孩子創造更好的教育環境和生態。但也不排除部分家長的初心是私大于公的,他們更多有這樣一些動機:讓老師更重視自己的孩子;怕孩子在學校里受小朋友欺負;通過給學校辦點實事以此換取學校及老師對自己孩子的“特殊照顧”……以“小我”之心進入家委會,這樣的家委會成員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所做的一切事情也都會基于自己孩子的需要,如果家委會中這樣的成員占據一定的比例時,會讓家委會的作用大打折扣,在家長中的公信力變低。對家委會的不少負面評論都是針對這類家長的,揭露他們打著公益的旗幟為自己的孩子做事的真相。

家委會不能變成“傳聲筒”或自作主張,要能充分發揮溝通協商作用

這方面的意見有兩個極端,一種是家委會完全成了學校一方的“代言人”。家委會是家長與學校、教師溝通的橋梁,但其本質還應是代表家長利益的,這是家委會存在的前提,但有一些家委會成員沒有太強的責任心,或者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家長的代表,不能及時了解家長的意見,更不會向學校表達大多數家長的意見,就單純地成了學校的“傳聲筒”,基本不考慮家長和學生的意見。這也招致了不少家長的不滿。

另一個極端是家委會成了幾個、十幾個家長的共管“機構”,自身權力過大。例如,南方某校多數家長有意要讓學校加裝空調,家委會根本未跟學校溝通,就自作主張一切費用都由家長承擔,事后學校表示自己根本不知情,這也引發了家長普遍不滿。

家委會不能變成學校的“辦事機構”,要當好參謀

很多學校從根本上就認為家委會是學校的一級“校外辦事機構”,有義務幫學校做事。家委會是要協助學校辦一些事,但應是校外、課后、社會等方面的工作,是學校無法完成卻對學生成長有利的事,需要學校與家委會協商。家委會的主要任務是代表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決策,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家長方面的參考意見。

而在班一級的家委會中,部分教師還會想當然地把家委會當成自己處理一些雜事的“助手”,例如學生課外活動或上體育課時負責學生的安全監護;上下學時在校門口維持秩序;負責出黑板報、自習課值班、幫老師監考或批改作業、指導學生值日……在教師忙不過來時分擔教師的部分工作量,很多班一級家委會都在組織家長做這件事,但要知道,這只能看成是部分熱心家長的自愿付出,自愿是它的前提,只有這樣才是合理的。由于不少家長都迫切要得到老師的“特殊關照”,這些家長做事也勉強能算是一種“自愿”,不過事后很多家長還會以不記名的身份在網上抱怨。

盡管有著以上的問題,但筆者還是認為家長委員會制度利大于弊。最初,家委會在實踐中由基層教師和學校創造出來,它就有相當的必要性,發展到今天成為很多學校的標配亦非偶然,說明它還是有生命力、有需要的。

這里最關鍵的是要明確家委會成立的初衷及職責。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指出,家長委員會應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包括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幫助學校改進工作;發揮家長的資源優勢,為學生開展校外活動提供教育資源和志愿服務;向家長通報學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準備采取的重要舉措,聽取并轉達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學校及時反映家長的意愿,聽取并轉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等。只有明確家委會成立的初衷及職責,才能真正選擇出適合的家委會成員,才能有廣泛的家長代表性;才能讓家委會成員意識到自己的主要職責是代表家長與學校進行溝通,是為學校的管理和日常工作提供家長方面的參考意見,是平等協商中的一方;也才能讓學校摒棄將家委會視為學校的“辦事機構”這一功利導向,回歸家委會成立的本真目的。

因此,要加大宣傳、指導和監督,讓家委會原來的職責更加深入人心。要規范家委會的產生程序、構成,讓有代表性的家長進來,讓熱心公益的家長進來。要規范家委會內部的交流機制,保證家委會能夠收集到并反映多數家長的正當意見和要求。還要規范家委員與學校的工作、溝通模式,讓雙方能更好地表達自己,理解對方。

(劉青 作者單位系江蘇省宿遷經濟開發區廈門路實驗學校)

《人民教育》2022年第6期,原題為《從“取消家委會”的呼聲看家委會職能定位》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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