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楊文懌 唐琪)近幾年,未成年人抑郁癥高發問題受到持續關注。去年11月,教育部對《關于進一步落實青少年抑郁癥防治措施的提案》進行答復,明確將抑郁癥篩查納入學生健康體檢內容,對測評結果異常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注。
“抑郁癥量表篩查統一納入學生體檢,部分學生被貼上‘抑郁癥’標簽后,容易受到排斥,被孤立,對個人精神健康、學習生活造成不利影響。”全國政協委員、南通大學校長施衛東擔心,現有的篩查量表難以對青少年抑郁癥進行準確判定,同時,如果不能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可能加重學生心理負擔,對其造成二次傷害。
“教育部學生健康體檢抑郁癥篩查方案提出,醫療衛生機構使用PHQ-9量表開展抑郁癥篩查,但精神專科醫生診斷抑郁癥時,只把量表作為參考。”施衛東表示,相比成年人抑郁癥診斷,青少年抑郁癥診斷難度更大。“青少年情緒不穩定,不同時間做同一個量表,答案各有差異,如果測試者事先知曉量表,完全可能操縱測試結果。”
同時,抑郁癥與個人的神經遞質自發波動區間及自我調節能力相關,單靠體檢篩查很難準確判斷。“如對被確診或疑似確診學生隱私不保護好,會進一步加重青少年心理負擔,甚至會增加患者自殺、自殘的可能性。”施衛東說。
對此,施衛東建議,教育部、衛健委等部門應專門制定適合不同年齡段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篩查量表,結合學校表現、家庭日常、設備診斷等多種途徑判別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采用多次篩查,不搞“一檢定性”。同時,改進對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相關診斷用語,淡化抑郁癥“疾病”的概念,不對群體“貼標簽”,緩解其精神壓力。
此外,篩查體檢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隱私保密,可考慮以學年為單位,未成年學生及家長可自主選擇篩查時間和醫院,醫院對結果異常者“點對點”告知,學校獲知篩查結果應嚴格限定人員知曉范圍。教育部門應出臺抑郁癥篩查學生體檢明細規程,制定學生心理健康隱私保護辦法及隱私泄露追責機制。
針對教育部在答復中提出的“對測評結果異常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注”,施衛東建議,教育部門應明確規定“重點關注”辦法,教育、衛生健康及相關部門應協調聯動,加強對社會、學校、家庭、未成年學生進行心理健康宣傳引導,杜絕變相歧視、區別對待等有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不當行為。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