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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除高三年級外,高中一律不得占用節假日組織補課
2022-02-15 18:03:04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甘甜)為規范全省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印發《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校教學管理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制訂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校教學管理基本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試行。

《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制定并嚴格執行校歷、教學計劃、課表以及作息時間表,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有序開展。除高三年級的學生,可在確保安全和堅持自愿的原則下,在寒暑假期間適當安排教學外,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其他情況下一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生違規補課。

《通知》明確,學校應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檔案,制定相應的學籍管理辦法。學籍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對學生的入學、注冊、轉學、休學、復學、課程修習、成績與學分記載、畢業證書發放等。要規范學籍業務辦理流程,及時辦理學籍異動、流轉等相關業務,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嚴禁出現“空掛學籍”、違規招收旁聽生、借讀生等現象。

《通知》強調,選課走班管理按照自主性原則,尊重學生個人選擇。針對學生差異和學校實際,為每一名學生提供個人發展的平臺,既要保證學生高中三年應修學分的獲得,又要減輕學生的負擔,對每學段選課數量進行控制。設置課程時,既滿足升學考試需要,又有利于學生長遠發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通知》要求,學校編制《選課指導手冊》,對普通高中課程結構、各學段所開設的模塊內容作出簡要說明,并對選課流程、教學班學生管理、教師評價等問題提前規劃,制訂相關的管理辦法;由行政班班主任及學生發展指導教師為學生提供選課咨詢服務,學生本人填寫選課意向表;高一下學期結束前,公布選課結果和各門課程選修學生名單,編制學生個性化課程表。學生所選課程,不能隨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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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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