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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背景下新“留守問題”認識與對策
2022-01-19 16:30:22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民族教育》雜志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從1985年中央一號文件打開農民進城務工的大門,到2004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等政策實施,鄉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規模不斷擴大。基于全國流動人口跟蹤調查數據分析,《中國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合評估報告(2018)》顯示,戶籍制度仍然對公民教育及公民醫療等一系列社會保障政策起作用。譚深(2011)用“拆分型家庭模式”來解釋許多流動家庭生活的變化,其中兒童“留守”現象的出現就是最大的變化之一。

隨著民工潮的涌現,留守兒童現象成為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大部分研究認同留守兒童是指年齡在16周歲以下,因為父母一方或者雙方外出打工6個月以上,被留在戶籍原地(通常指鄉村地區)的兒童。有統計表明,我國鄉村地區留守兒童的數量為697萬;一項調查表明,大部分的父母會在一年內回家看望兒童并在家鄉待一個月甚至更少的時間(Ye & Pan, 2011)。更值得關注的是,2010年一項調查顯示,大約有3.4%的6—17歲的留守兒童沒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只有23%的留守兒童進入高中階段學習;2013年的調查發現,只有66%的3—5歲的留守兒童進入幼兒園。

留守兒童的問題及“留守問題”本質

經過20多年的研究,學術界在以下三個方面達成了一定共識:

父母流動并不必然使兒童陷入行為等問題,教育成功與否至關重要。許多研究已經證實,在控制相關因素后,鄉村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的心理和行為并不存在必然差異,雷萬鵬等(2009)研究指出,部分留守問題是鄉村兒童的共性問題。留守兒童行為等問題最直觀地體現在家庭教育問題上,梁在等(2021)研究發現,如果父母親流動沒有讓家庭教育得到合理安排,則父母流動通過直接影響教育質量,進而影響兒童的心理和行為。段成榮等(2017)研究顯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年齡結構有低齡化趨勢,0—5歲學齡前留守兒童和6—11歲小學適齡兒童所占比例較大,父母在兒童早期的智力開發、人格培育和社會化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這一角色的缺位會對兒童的長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避免從單一“父母外出”因素識別留守兒童,避免從“身份”角度簡單化、片面化留守問題,留守兒童不等于問題兒童。韓嘉玲等(2020)研究表明,目前出現新的留守兒童類型,比如回流兒童及再遷兒童等;對鄉村兒童留守問題的認識也不能只局限在“空間留守”上,而忽視其他狀態下的留守表現,戴先任(2015)認為,許多父母并未外出務工的鄉村兒童由于缺失父母關愛,正陷入隱性留守的狀態中。可見,鄉村兒童群體的留守問題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

“留守問題”的本質是“鄉村留守”,鄉村教育受限于鄉村系統環境。為什么以前的鄉村兒童教育問題并沒有顯得如此突出而引發大量關注?這里不得不在一個比較和相對的視野中看待問題,不論是媒體人、大眾,還是研究者,不可忽視的是,我們始終是將“鄉村”作為與“城市”的對照物來看待問題,因此,相比于城市兒童較好的升學率及教育資源,已經“先入為主”或者通過直接觀察而發現鄉村兒童教育背景的弱勢問題,最后諸多的報道和調查研究只是證明這些問題存在的一種策略及手段,羅國芬(2018)等研究指出,鄉村兒童“留守問題”是城鄉二元體制以及 “三農”問題衍生結果,本質上是鄉村相對于城市留守。更多的學者認同“教育問題”要從系統環境本身加以審視,因為教育系統本身并非在真空中運轉,家庭是社會外部環境的縮影,家庭教育問題折射出的,正是通過父母言行體現的社會導向。隨著流動人口的外流,江立華(2011)等研究指出,“空心化”現象成為鄉村的社會事實,其深遠后果是鄉村文化凋敝。社會學相關研究反復證明,文化系統是社會中重要的合法化及合理化機制,因文化凋敝而產生的精神空虛及行為失序,這是顯性教育機制中容易被遮蔽的“隱性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鄉村學校開展戶外體育活動。雷湘竹 供圖

鄉村新“留守問題”:“泛留守”現象

鄉村人口流動的直接動因在于鄉村經濟形態的變化與困境,人口流動又加劇了鄉村在文化上的“空心化”趨勢,鄉村的整體衰落通過父母親的經濟行為、生活方式選擇及家庭教育等對兒童的成長產生影響。多數研究認為,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面臨著相似的中觀及微觀環境,有效的“教育”缺失都會帶來“留守問題”,而有效教育環境依賴于鄉村整體環境的改善與重建。

“泛留守”現象的出現。

目前關于“留守問題”的探討,多數研究成果基于“空間距離”事實而產生的留守群體,一般稱為顯性留守群體。然而,在“顯性留守”之外,還存在非“空間”留守身份卻呈現留守狀態的“隱性留守”兒童群體。目前學術界對隱性留守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其中高敏(2015)探討了“隱性留守”與“顯性留守”的關系。孫云曉(2016)指出隱性留守處理不當將成為社會發展的潛在危機。不論顯性還是隱性留守,其共有特質都表現為有效“教育”與“陪伴”缺失。李曉晶等(2014)對某綜合性大學9736名新生進行調查,在探究兒童少年期缺乏父母陪伴及被忽視和軀體虐待對大學生情緒問題的影響時發現,鄉村父母陪伴兒童時間少于城市,陪伴質量相對較低,無疑父母有效陪伴缺乏對鄉村兒童的成長不利。

“泛留守”,顧名思義就是泛化的留守現象,既包含以距離分隔為標準劃分的顯性留守,也包含雖然父母在家卻缺乏有效陪伴質量的隱性留守。在資源匱乏等多重因素作用下,鄉村環境顯現出明顯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不僅體現在家庭教育中,而且在學校教育中也得到延伸。許多研究揭示,隨著鄉村人口減少,鄉村學校面臨數量及規模縮減、教育資源投入匱乏等問題,在此類學校環境下成長的許多兒童呈現出隱性留守特點。顯性留守兒童群體,加之隱性留守兒童群體,在鄉村兒童中所占比例較大,成為一個龐大且具有 “泛留守”特征的群體。

“泛留守”現象的后果。

“泛留守”現象的后果是經由不同的教育類型而產生差異性的教育結果顯示的。不同的教育類型,主要指城鄉教育類型及城市或者鄉村中不同的微觀環境教育類型。賈勇宏(2020)對1147名曾留守農村大學生與3349名普通大學生發展成就數據的比較分析發現,農村留守經歷對大學生在校發展成就存在著持久影響,曾留守農村的大學生的學業成就、心理健康水平整體低于其他大學生,人格發展帶有明顯的留守經歷烙印。雖然有少數樂觀的研究結果,比如曾東霞等(2019)研究發現,鄉村貧困家庭通過貧困背后的希望感、對知識改變命運的信念強化等方式,可以潛移默化地影響鄉村貧困家庭青年對學業的追求,但是該研究也指出,因為家庭類型的多樣性與個體的獨特性,使得并不是所有處于貧困家庭中的底層青年都能突破貧困的限制。總體而言,相對弱勢的鄉村環境不利于兒童的整體成長。

關于城鄉家庭教育結果差異的研究表明,總體上看,鄉村的家庭教育環境有著“先天與后天不足”的問題,這帶來城鄉生源大學生的一系列差異,張凌(2019)研究發現,城市學生在人文社科素養、實踐能力及人際交往能力等方面均占優勢。謝愛磊等(2018)從2013年開始對3所“985工程”高校和1所“985平臺”高校的近2000名學生進行持續追蹤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城市籍大學生比農村籍大學生更容易獲得較高的社會成就,且家庭早期文化資本投資策略能夠解釋城鄉大學生之間存在的差異。因此,不可忽視鄉村家庭中存在的早期文化資本投入對教育結果影響的問題。

針對鄉村“泛留守”問題的對策

黨的十八大以后,隨著反哺鄉村、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鋪開,與“留守”相伴隨的問題被置于鄉村生態系統重建思路中。鑒于以上對鄉村新“留守問題”的部分澄清,我們從有限的關注角度提出一些對策:

回歸鄉村文化的主體性地位,并與鄉村學校教育形成良性互補。特定經濟基礎之上形成一定的文化系統,城市文化“入侵”和鄉村文化重構滯后導致鄉村文化教育功能式微的同時,加劇了留守兒童的“問題化”,后者易表現出對鄉村文化的否定及盲目追隨城市文化認同等危機。教育與文化二者之間的關系不可分割,必須以系統思維權衡、調節及完善它們之間的相互連接與作用,以更加強大的力量促進鄉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此宏觀設計基礎上,鄉村需要強化鄉村社區建設與社區參與,重建鄉村文化秩序。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蒙公鄉廖瑞小學的學生學編織。雷湘竹 供圖

在增強鄉村經濟實力及吸引力的同時,合理配置城鄉教育資源。城鄉教育一體化的教育戰略是在城鄉一體化、統籌城鄉發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但該要求與當前鄉村教育的二元機制、跨越式發展及現代化追求的現狀相矛盾。城市化進程加快引發鄉村學生大量向城鎮流動,鄉村教育布局不斷調整,出現了鄉村教育校舍資源流失、教師流失等問題。因此,可以通過推進許多地方正在試點的“縣管校聘”等制度改革,在城市與鄰近鄉村中,形成師資力量等資源的循環,破除優質資源流向優勢地區的內在機制,以切實面對周愛民等(2021)研究提出的教育資源分配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轉型問題。

合力為“留守”兒童提供服務,提升教育水平。相關調查研究顯示,雖然許多鄉村學校的基礎設施相當完備,但是存在教師更新換代緩慢、教育軟實力薄弱等問題。針對提升學校軟實力問題,可以通過普及專業兒童服務模式的方式,減輕和分擔教師壓力,實行三級管理幫扶制度和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與家長定期交流制度,具體操作如下:學校詳細登記本校各班“留守”學生情況后,將學校“留守”學生按年級分為板塊,由專業社會服務人員,配以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和班主任協助,分塊負責,明確各級幫扶責任人與幫扶對象,通過定期電話溝通或家訪,積極交流意見。針對社區及家庭教育水平不高問題,需要普及家庭教育意識,推行常規化及不可替代的家長學校,重點是針對缺乏正確教育兒童知識和能力的臨時監護人,定期對他們進行“育兒”知識集中培訓,教授教育兒童的方式方法,同時社區可以適當地邀請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專家,開展有關家庭教育的系列講座、演講之類的活動,從而使家長們意識到家庭教育對孩子的重要影響。

從“資源共享及整合”視角,構建以鄉村社區發展為基石的專業化服務體系。朱旭東等(2020)研究認為,應該以“五維度十范疇”框架為留守兒童提供一個持久而穩固的社會支持系統。可以在各地推動建立基于“網格化”“資源整合”思路的鄉村兒童服務體系,由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工作彌補和替代部分家庭功能。首先,搭建“網格化”專業平臺,推動項目建設,可由國家設立專門的資金用于組織和推動鄉村社會工作者的培訓與工作站建設,同時鼓勵、推動社會公益組織、基金會資助鄉村社工培訓或設立服務項目;其次,為了避免服務資源浪費及“碎片化”問題,需要讓專業服務人士承擔“資源整合”的角色,并給社會工作者的資源整合角色“賦權”;再其次,在資源整合模式的平臺上,動員社會其他力量及組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生參加鄉村社工培訓,參與新鄉村建設和鄉村社會工作。

(作者金小紅系華中師范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湖北省社會發展與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尹紫怡、曹佳麗系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中國民族教育》雜志2022年第1期)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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