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12月29日訊(記者任朝霞)2022年是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采用新的招生錄取辦法第一年。今天,上海市教委發布《關于2022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學校綜合考查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和細化中招相關具體工作。
上海明確,2022年中招錄取方式由原來的5種(自薦、推薦、零志愿、名額分配和統一招生)調整為3種,包括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3個批次,各批次志愿均在考后填報。自主招生錄取在考后進行,自主招生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劃定同一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首次實施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與改革前相比,名額分配比例進一步擴大。其中,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65%,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60%。
實施名額分配綜合評價改革后,招考機構將考生計分科目總成績和學校綜合考查成績合成總分。2022年上海中招考試科目與2021年相比沒有變化,總分750分,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新發布的指導意見指出,學校綜合考查(滿分50分)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高中學校結合入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滿分40分);二是高中學校對入圍學生開展現場綜合評價賦分(滿分10分)。
統一招生錄取延續往年招錄方式,學生即使在前兩個批次未被報考學校錄取,在統一招生批次仍有被心儀學校錄取的機會。
《中國教育報》2021年12月30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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