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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行為 防止炫富拜金等現象對未成年造成不良影響
2021-07-23 10:25:5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首先加快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從源頭上立法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注冊網絡主播賬戶。建立網絡直播申報、審批制度,對審查通過的直播平臺在播內容進行實時播控和跟蹤管理。完善監管措施,建立網絡主播實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單”體系,加大對制作、傳播不良網絡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

為營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網環境,有效解決網絡生態突出問題,中央網信辦決定即日起啟動 “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行動包括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行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樂、賣慘“審丑”等現象對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導向。

萌娃類賬號如今已是各大視頻、直播平臺上的寵兒,擁有百萬、上千萬粉絲的“兒童網紅”不計其數,“兒童網紅”往往比成年人更具吸金能力。一些家長和平臺受利益驅使成為“啃小族”,讓未成年人充當“兒童網紅”,將演藝圈及網絡直播平臺一些浮躁心態、功利思維,過早地灌輸給了孩子,這種拔苗助長的方式,勢必會造成孩子畸形成長。特別是,一些“兒童網紅”的“惡示范”,可能教壞更多的未成年網民。因此,必須及時杜絕和抵制“啃小族”,切實保護好孩子的童年不被金錢、流量腐蝕。

近年來,網絡直播、短視頻越來越博得人們青睞。相關數據顯示,4.25億網絡直播用戶中,青少年觀看直播的比例達到45.2%。但網絡直播內容良莠不齊,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短視頻、網絡直播,亂象頻出。

7月13日,國家網信辦發布通知稱,嚴厲打擊直播、短視頻網站平臺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嚴格排查后臺“實名”認證制度,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如今國內許多直播平臺都不為16歲以下未成年人設置注冊通道,但一些小平臺上仍有未成年人出鏡直播。

禁炒“網紅兒童”,首先應加快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等條款納入其中,從源頭上立法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注冊網絡主播賬戶。同時,建立網絡直播申報、審批制度,對審查通過的直播平臺在播內容進行實時播控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再者,應嚴格限制網絡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險內容和不文明語言,保護未成年人的 “視界”。要完善監管措施,建立網絡主播實名制及信息共享 “黑名單”體系,加大對制作、傳播不良網絡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不能放任主播傳播非法視頻,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權益。(■汪昌蓮)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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