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呼和浩特: “法援護苗”暖人心
今年以來,為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法援護苗”行動工作部署,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積極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務,并大力開展“關愛未成年人”專題活動,受到廣泛好評。
截至目前,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6件,開展“法律援助進校園”“法援惠民生 關愛未成年人”宣傳服務活動30場次,發放宣傳手冊5000余冊,現場解答200余人次,圍繞校園霸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熱點,多部門全鏈條助力未成年人成長,為“法援護苗”行動添動力、助活力。
為確保全市未成年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站,公、檢、法機關,群團組織、部隊、退役軍人事務中心、勞動仲裁等單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75個,依托村居法務室成立法律援助聯絡點692個,及時有效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
“我們不斷擴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圍,簡化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審批程序,推行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指派,實現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零等待’。”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付春際對記者說。
2024年5月28日晚,未成年人蘇某某(17歲)在騎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新華大街時,不慎與正在橫穿非機動車道且邊看手機的原告張某相撞,導致張某受傷。事故發生后,蘇某某及時報警并呼叫救護車,將張某送往醫院進行檢查。
隨后,張某向法院起訴蘇某某和其母親史某某,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共計13000多元。從來沒有訴訟經歷且家庭困難的母子二人在律師的建議下來到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援助中心經審核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第一時間指派內蒙古至拙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金紅承辦此案。
楊律師在接到指派后,立即展開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經過庭前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蘇某某、史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張某6000元,案件得以圓滿解決。法院于當日作出調解書,正式結案。事后,史某某特意制作了錦旗送到了法律援助中心。
付春際還告訴記者,“我們在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基礎上,吸收了50名政治意識強、業務能力精、有愛心、樂于助人的律師組建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師庫,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法律援助服務,并實行一援到底,對同一案件的不同階段盡量指派同一名律師承辦,對于困境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提供精準的預約服務、上門服務。”( 史萬森)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信息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