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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小學老師任教17年,患癌后學校不續聘?教育局回應
2023-08-17 11:09:05   來源:齊魯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近日,“上海一教師任職17年患癌后學校不續聘”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該案已經進入仲裁程序,目前不作回應,以仲裁結果為準。


(相關資料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系到了該事件中的老師潘女士。潘女士告訴記者,她在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小學已經工作17年,在2021年5月份一次體檢中,發現甲狀腺出現惡性腫瘤,2021年7月份到醫院進行手術,至今尚未痊愈,一直定期去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今年6月底,在其聘用合同期滿時,學校以教學質量考評分數排名低為由,不再續約,向其發函要求解除(終止)聘用關系。

“2021年7月份暑假期間我動了手術,8月份我就去學校正常上班了,也就是正常暑假期間我沒有請過較長時間的假期。”潘女士說,自己沒有因為生病,耽誤過正常的教學和工作,并沒有生病去申請“特殊待遇”。

“2019年的時候,我跟學校續簽三年合同的時候,校長還說我的教學工作很好,但是等到三年合同結束,領導說跟我續簽一年合同。”潘女士表示,上一份聘用合同簽訂于2022年7月,為期只有一年。在合同到期三個月的時候,學校通知她因為對她的教學工作不滿意,等合同到期就不再續簽。

根據徐匯區虹橋路小學代理律師的發函,潘女士在2019年到2021年連續3個學年考評位列最后,其余年份考評也在倒數。根據學校《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聘用合同》相關規定,校方做出了到期不續聘的決定。

“我不接受對我教學工作不滿意的理由,我在這個學校工作了這么多年,為什么現在才跟我說這個理由?”潘女士說,自入職以來,她的年度考核成績均為合格,關于教學質量考評分數,其本人從未見過,也從未簽字同意。

此外,潘女士說,即便是學校要辭退自己,按照規定,需要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才會被調崗或者再次培訓,學校此舉不符合規定。

潘女士提供的徐匯區教育局回復顯示,依據《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聘用合同期滿的情形,聘用合同自然終止,學校提前3個月份發出了書面告知函,符合相關規定,接下來教育局會督促該校嚴格遵守相關流程,妥善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我們目前不作回應。”針對該事件,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該案已經進入仲裁程序,以仲裁結果為準。

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致電徐匯區虹橋路小學,電話均無人接聽。

據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小學官方介紹,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小學創辦于1989年,是一所五年制的公辦學校。學校現有48名教職員工,專職教師46人。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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