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幫扶救助受災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為幫助受災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職工共同渡過難關,現就給予受災情影響的企業、繳存職工階段性支持措施,具體內容包括:
一、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余額,應對暫時生活困難。
二、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災情發生后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每月提取限額為實際月租金,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三、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干部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可按規定申請延長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四、受災情影響,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調整繳存比例,最低可調整至5%。調整繳存比例后繳存仍有困難的單位,可向公積金中心出具補繳承諾和補繳計劃,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允許單位職工正常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斷繳影響。
此階段性支持措施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