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賣軟件上隨機搜索菜品關鍵詞后,男子朱某通過查看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尋找商家超范圍經營的菜品并舉報,后以此敲詐商家錢款,共計獲利近萬元。
(資料圖片)
涉案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本文圖片 青浦區(qū)檢察院 供圖
7月27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青浦區(qū)檢察院”)獲悉,經該院以敲詐勒索罪對朱某提起公訴。5月22日,法院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涉案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
青浦區(qū)檢察院介紹,2022年2月起,朱某在網上偶然看到科普帖子,稱許多餐館的制售資格并實際并不包含色拉等冷食,他竟在其中窺得可乘之機,開始在各大外賣APP上隨機搜索“蔬菜色拉”“涼拌菜”等關鍵詞。
外賣軟件會彈出含有以上菜品的商家,隨后朱某逐一點擊商戶詳情查看商戶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將許可證上所列經營項目和菜單菜品清單逐一做對照。如果發(fā)現(xiàn)有商家羅列的清單中出售菜品存在超范圍經營的,就通過12315APP線上投訴這些商家。
涉案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
但其目的并非糾正這些餐飲店鋪的規(guī)范經營,而是為了在舉報后將舉報單截屏,隨后與該商家取得聯(lián)系,指出他們存在違規(guī)情況,并稱自己“已舉報,如果想要讓我撤銷,就要付出數(shù)千元的好處費”。
朱某先在一家日料餐飲店敲詐獲得3000元,這家店鋪老板為息事寧人,生怕朱某砸了他的生意,只得乖乖給錢。隨后朱某又在一點心店、一酒館分別敲詐獲得2000余元及1000余元。
在第四家餐飲店敲詐時,其提出2000余元的勒索金額,店家向其求饒:“我們小店才開不久,生意也不算太好,一個月的盈利也不過幾千,能不能少一點?”朱某說:“你態(tài)度好一點,要知道之前有店鋪和我這么求饒,我立即給他漲價了1000多元,你也想這樣嗎?”該餐飲店無奈之下只得轉賬2000余元給朱某。
涉案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
但餐飲店的老板經考慮,認為自己雖違規(guī),但已整改,而朱某行為則屬于違法,遂報警。警方于2023年3月1日將朱某抓獲,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檢察官釋法說理,朱某退還全部違法所得。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朱某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74條,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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