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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千萬尋狗結果只給5000元?律師:應遵承諾,如系制造噱頭或負法律責任
2023-07-10 16:13:17   來源:新黃河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近日,河南鄭州有失主懸賞1000萬元尋找一條狗的新聞引發全網公眾關注。新黃河記者注意到,尋狗啟事發布于7月9日,當天下午3時41分,網傳狗已找到,有知情者稱,狗主人付給幫助找到狗的市民5000元。承諾的賞金和最終支付的報酬反差之大,進一步引發了公眾的猜測和議論。

在此事件中,狗主人要不要兌現自己的諾言?如果狗主人為了找狗心切而故意制造噱頭甚至編造謊言,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千萬重賞之下“無數人去找狗”


(資料圖片)

7月9日,微博用戶“鄭州流浪動物領養中心”發布了一則特殊的尋狗啟事:“本人于2023年7月8日晚上11點左右在鄭州北龍湖南河邊走丟一只愛犬天狼,天狼身穿黑色馬甲,背部有退役軍犬四個字,它是一只八歲半的雄性退役軍犬,它經過特殊訓練,為國家做出過巨大貢獻,絕對不會刻意傷害任何人,如果哪位好心人看見請速與我聯系,提供重要線索者獎勵200萬元人民幣,找到平安歸還者,愿給予1000萬元人民幣”。啟事的末尾,還有一句話:如果傷害這條功勛犬,傾家蕩產追究到底。

如此巨額的賞金,吸引了無數網友的關注。發布尋狗啟事的“鄭州流浪動物領養中心”也配文稱:“送還狗狗的報酬超出你的想象,聽說外地游人要來鄭州幫著尋找,你也別上班了,趕快去幫忙尋找吧。”

新黃河記者注意到,9日,鄭州的一個聊天群里有人稱:“據說無數人已經去北龍湖找狗了。”

9日下午3時41分,聊天群里有人稱:“狗已找到”,他還配發了一張狗蹲在鄭州某處的圖片。之后,“鄭州流浪動物領養中心”也突然刪除尋狗啟事,且未作任何解釋。這一舉動引發了公眾對此事件真實性的猜測和議論。

9日晚上,新黃河記者多次聯系尋狗啟事中所留聯系者楊某某,發現其手機一直關機,該手機號也無法加微信。晚上8時20分,“鄭州流浪動物領養中心”發布信息:“狗狗已經找到。狗狗主人的助理已聯系我們,狗狗已經被警察找到,感謝大家的幫助。”

新黃河記者多方聯系(私信)博主“鄭州流浪動物領養中心”和其關聯微信公眾號“溫暖TA”(后臺),都未見回復。10日,新黃河記者致電鄭州市公安局詢問此事的真假,報警臺工作人員表示:狗已經找到。

律師:拾得者可繼續追索承諾賞金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有知情者透露,狗主人支付給幫助找到狗狗的人5000元;記者采訪鄭州警方,鄭州警方透露,他們目前正在調查此事的真實性,一旦有新的消息,將及時向媒體發布。

在此事件中,狗主人要不要兌現自己諾言?如果狗主人為了找狗心切而故意制造噱頭甚至編造謊言,要不要負法律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懸賞千萬的廣告具有法律效力,懸賞人應當支付懸賞廣告所承諾的報酬。根據《民法典》司法解釋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從法理上來講,遺失物懸賞廣告實際上是一種合同要約,一旦他人找到遺失物并返還,這種合同就成立,懸賞人應當支付承諾的報酬,并且,懸賞廣告的數額是由懸賞人自行確定的,即使數額較大,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懸賞人或失主未履行承諾,拾得者(幫助找到狗的市民)可以繼續追索獎金或報酬。

付建繼續分析說,如果警方經過調查查明是狗主人為了博取關注,通過制造噱頭或者編造謊言的方式發布懸賞令,又不按照承諾兌現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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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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