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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媽媽
6月1日,江歌媽媽通過社交平臺宣布,劉暖曦(曾用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賠償款69.6萬元已全部執行到位,后續將把這筆錢捐出。據江歌媽媽在視頻透露,法院共強制執行劉鑫4次。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劉暖曦被判賠償江秋蓮各項損失近70萬元。青島中院認為,劉暖曦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劉暖曦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此前,江秋蓮代理律師黃樂平曾對媒體表示,依據法律規定,劉暖曦應當在二審判決生效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也就是在1月9日(含當日)之前完成賠償。否則,江秋蓮可在1月10日起兩年內向一審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來源:正觀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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