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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嬰幼兒托育機構規范今起征求意見|熱訊
2023-04-26 11:51:43   來源:首都教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提倡母乳喂養,鼓勵2歲以下嬰幼兒的母親進入托育機構親喂,托育機構應避免使用電子屏教學……


【資料圖】

近日,北京市地方標準《嬰幼兒托育機構服務規范》即日起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于5月13日前向市衛健委反饋意見。

一起來看相關重點內容↓↓↓

1

服務規范要求

托育機構應為各班級設置獨立的生活單元,劃分為睡眠區、活動區、配餐區、清潔區、儲藏區等,睡眠區和活動區可共用。

招收2歲以下嬰幼兒的機構,應設置喂奶室或在班級內設置喂奶區,并配備流動水設施。

2

活動區域劃分

托大班、托小班的活動區宜劃分為3至5個功能分區,功能分區應滿足以下類型的嬰幼兒活動需求:建構游戲、角色扮演、藝術體驗、感官探索、自然科學探索、圖書閱讀活動及其他適宜的活動。班級中設有閱讀區的,應使用開放性書架擺放嬰幼兒圖書。

托育機構應建立覆蓋所有接待場所、辦公場所、嬰幼兒生活用房(衛生間除外)和室內外活動場地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并設立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的保健室或衛生室,配備必要設施和設備。

3

嬰幼兒活動

托育機構應為嬰幼兒的活動制定計劃,明確各項活動在動作、語言、認知、情感與社會性等方面要達到的發展目標及具體內容。活動目標應符合嬰幼兒的發展水平,活動內容貼近嬰幼兒日常生活。鼓勵嬰幼兒在游戲活動中主動探索、操作體驗、互動交流和表達表現,避免進行長時間的語言講授。

同時,宜通過提供材料、示范、提問、合作等方式激發嬰幼兒的活動興趣,延伸活動內容。不應安排嬰幼兒觀看或使用電腦、平板、手機等電子設備,避免使用電子屏進行教學。應在活動期間全程觀察嬰幼兒,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風險。

4

提倡母乳喂養

對于2歲以下的嬰幼兒,提倡母乳喂養,鼓勵母親進入托育機構親喂,并做好哺乳記錄。

托育機構應每日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與家長溝通嬰幼兒在托的飲食、睡眠、排便、參與各類活動的情況。

遇到意外傷害、突發疾病等緊急情況時,應第一時間聯系家長如實告知情況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宜為每位嬰幼兒建立成長檔案,內容可包括嬰幼兒在托生活和活動記錄、在家日常表現、發展評估等。

5

家長溝通與指導

托育機構應至少每月1次與家長就嬰幼兒近期情況進行集中溝通交流;

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親子活動或觀摩活動;

至少每半年集中開展1次育兒指導活動;

宜每年為嬰幼兒開展2次以上心理行為篩查;對疑似發育異常的嬰幼兒,應及時與家長溝通,對下一步的轉介和診斷措施提出建議。

關于托育,您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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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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