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破解無人機禁飛限制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攝
中新網上海4月7日電 無人機是“無人駕駛飛機”的簡稱,是指通過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作的無人飛機。隨著無人機技術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無人機開始在航拍、農業、救援、運輸等領域被大量應用,也逐漸“飛入尋常百姓家”。據民航局統計,目前我國實名登記的無人機數量超80萬架,其中民用無人機占主導地位。無人機越來越多被人們使用,隨之產生的便是各類無人機“黑飛”“亂飛”、傷人等問題。
7日上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依法對一起破解無人機禁飛限制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高某、劉某被判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并處以刑罰。該案是上海法院首例因破解無人機禁飛限制而處以刑罰的案件。
【資料圖】
高某、劉某本是無人機的使用玩家,在使用過程中,對無人機破解逐漸產生想法。一次偶然的機會,二人通過無人機交流QQ群學會了如何破解無人機,達到解除無人機高度限制、禁飛區限制以及無人機接收信號增強等效果。
此后,二人從中發現了商機,開始在淘寶上注冊網店,并通過貼吧等網絡平臺進行廣告,專門提供無人機破解的技術支持。按照破解的難易程度,每臺利潤在150-300元左右。
經查,被告人高某、劉某通過在淘寶、咸魚等網站開設網點,為無人機所有者提供解除無人機禁飛限高等限制的服務。嗣后,通過其在網站下載或者購買破解用的軟件,遠程操控對無人機的控制系統進行破解,解除原本系統設定的無人機禁飛區限制、高度限制等,并從中收取費用牟利。經查證,被告人高某累計破解無人機控制系統達60余臺;被告人劉某累計破解無人機控制系統達40余臺。
庭審中,被告人高某、劉某自愿認罪認罰。二被告人的辯護人對罪名及量刑情節發表辯論意見。
“我意識到我的錯誤,十分后悔自己的違法行為,以后再也不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了。”
“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以后也不會再做犯法的事情。”
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高某、劉某分別說道。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高某、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禁飛限高等限制的程序并安裝,20人次以上,情節嚴重,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二被告人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某犯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被告人劉某犯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違法所得,依法沒收。
(徐明睿 胡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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