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14日電 “合肥發布”微信號14日消息,安徽合肥市近日發布《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下稱《政策》),其中提出,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獲證券交易所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
《政策》聚焦鼓勵科技創新研發、持續擴大有效投資、有效刺激消費流通、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六方面,共提出20條政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鼓勵科技創新研發方面,《政策》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遴選一批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項目,依法通過“定向委托”“揭榜攻堅”等方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通過“競爭賽馬”等方式,對產業共性技術瓶頸項目給予30萬元—200萬元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10%,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貼。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國家實際撥付經費2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配套補貼。
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省科技創新政策實際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按實際保費的10%—50%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方面,《政策》提到,擴大“政信貸”產品支持范圍和規模,將企業年度申請“政信貸”產品貸款上限由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
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
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對遷入合肥市的省外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政策》還提出,要加強外資招引力度。對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并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3500萬美元、離岸執行額超過1000萬美元,且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檔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此外,《政策》規定,相關政策條款與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掛鉤,失信企業及房地產開發、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產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之內。(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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