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自己去江蘇南京旅游,在地鐵上因手機外放而收到“罰單”,引發關注。5日,南京地鐵回應上游新聞記者稱,屬實,車廂內有稽查人員進行巡邏。
視頻發布者“小黑晗是我”在視頻中稱,自己在南京上了地鐵后,沒來得及帶耳機,手機聲音外放,于是收到一張告知單,并在單子上簽了字。“保安小姐姐從我旁邊走過去,快走到另一節車廂,又走回來,給我開張‘罰單’。”記者聯系上該網友,她表示,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最近,自己去南京旅游乘坐地鐵,當時,自己在刷微信朋友圈,外放聲音其實并不很大,湊巧有一個巡邏的工作人員經過,雖然開具了告知單,但最后并沒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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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鐵開具的告知單。圖片來源:網友“小黑晗是我”
為此,她還向記者發來了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開具的禁止行為告知單圖片。圖中文字內容提到,根據相關規定,南京軌道交通車站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在車廂內飲食、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行為。
不少網友覺得,手機大聲外放的確影響他人,此舉能夠讓乘坐環境更清爽安靜,建議推廣。還有網友稱,自己此前乘坐南京地鐵,因為沒忍住喝了奶茶,也被“罰”。
隨后,記者聯系南京地鐵服務熱線。客服人員表示,屬實,車廂內有稽查人員,會根據《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巡查,發現有隨地吐痰、躺臥、車廂內飲食、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相關禁止行為,會開具相應的告知單。如果情節嚴重,也會進行罰款。所有的處理過程,都有相應的記錄。如果乘客有疑問,也可以撥打南京地鐵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和反饋。
記者還查詢發現,依據《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在車站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下列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的行為:
(一)未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派發印刷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二)隨意涂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三)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四)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五)乞討、賣藝、躺臥、撿拾廢舊物品;
(六)在列車車廂內飲食;
(七)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
(八)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
(九)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
(十)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十一)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的行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 ,并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上游新聞記者 朱婷 實習生 杜一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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