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1月11日晚上,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個人微博賬號發文表示,她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劉鑫賠償金一案,目前通過審核,法院已立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劉鑫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江秋蓮代理律師黃樂平曾表示,依據法律規定,劉鑫應當在2023年1月9日(含當日)之前完成賠償,否則江秋蓮可在1月10日起兩年內向一審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內未收到劉鑫賠付金,江秋蓮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