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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激發投資活力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
2022-12-28 06:36:16   來源:證券時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資料圖】

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從四大方面提出30條具體服務保障舉措。《意見》提出,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讓資本在促消費、穩增長、惠民生方面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

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方面,《意見》提出,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斬斷“黑作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鏈條,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和“針尖上的安全”;嚴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預付式消費“套路”消費者等消費領域頑疾。

《意見》規定,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或者網絡直播打賞數額過大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返還;經營者不得以消費者不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為由拒絕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盲發快遞,消費者有權請求無條件退貨。

加強生產經營者權益司法保護方面,《意見》規定,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依法規范違法限制生產經營者、無理阻礙業主建設汽車充電設施的行為;依法整治知識產權領域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等不誠信訴訟行為;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依法支持線上線下商品消費融合發展,助力培育新型消費;妥善處理共享經濟領域產生的糾紛,支持和引導新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新個體經濟,支持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經營模式;妥善處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房糾紛,確保生產經營有序、消費供給穩定。

維護誠信公平高效的市場秩序方面,《意見》要求,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遏制欺詐消費者的不誠信行為;依法規制電子商務平臺等市場主體實施收取壟斷高價、強制“二選一”、歧視性待遇、刷單炒信、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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