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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9月28日,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深圳基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成資本”)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的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基成資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應當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意識,持續加強業務管理,盡職履行基金管理人職責,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深圳證監局表示,袁博于2017年1月至今擔任基成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對基成資本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依據有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袁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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