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
國家統計局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8月31日
2021年,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國家財政科技支出穩步增加,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強度持續提升,基礎研究占比明顯提高。
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情況
2021年,全國共投入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27956.3億元,比上年增加3563.2億元,增長14.6%,增速比上年加快4.4個百分點;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為2.44%,比上年提高0.03個百分點。按研究與試驗發展(R&D)人員全時工作量計算的人均經費為48.9萬元,比上年增加2.3萬元。
分活動類型看,全國基礎研究經費1817.0億元,比上年增長23.9%;應用研究經費3145.4億元,增長14.1%;試驗發展經費22995.9億元,增長14.0%。基礎研究經費所占比重為6.50%,比上年大幅提升0.49個百分點;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所占比重分別為11.3%和82.3%。
分活動主體看,各類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21504.1億元,比上年增長15.2%;政府屬研究機構經費3717.9億元,增長9.1%;高等學校經費2180.5億元,增長15.8%。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所占比重分別為76.9%、13.3%和7.8%。
分產業部門看,高技術制造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5684.6億元,投入強度(與營業收入之比)為2.71%,比上年提高0.05個百分點。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超過千億元的行業大類有5個,這5個行業的經費占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比重為51.2%(詳見附表1)。
分地區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超過千億元的省(市)有11個,分別為廣東(4002.2億元)、江蘇(3438.6億元)、北京(2629.3億元)、浙江(2157.7億元)、山東(1944.7億元)、上海(1819.8億元)、四川(1214.5億元)、湖北(1160.2億元)、湖南(1028.9億元)、河南(1018.8億元)和安徽(1006.1億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市)有6個,分別為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和浙江(詳見附表2)。
二、財政科學技術支出情況
2021年,國家財政科學技術支出10766.7億元,比上年增加671.7億元,增長6.7%。其中,中央財政科學技術支出3794.9億元,占全國財政科學技術支出的比重為35.2%;地方財政科學技術支出6971.8億元,占比為64.8%。
2021年財政科學技術支出情況
財政科學 技術支出 (億元) | 比上年增長 (%) | 占財政科學技術支出的比重 (%) | |
合 計 | 10766.7 | 6.7 | — |
其中:科學技術支出 | 9669.8 | 7.1 | 89.8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學技術的支出 | 1096.9 | 1.9 | 10.2 |
注: 1.本表中財政科學技術支出的統計范圍為公共財政支出安排的科技項目。 2.2021年科學技術支出增幅為同口徑調整后的增幅。 |
附表1 2021年分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情況
行 業 | R&D經費 (億元) | R&D經費投入強度 (%) |
合 計 | 17514.2 | 1.33 |
采礦業 | 370.5 | 0.63 |
煤炭開采和洗選業 | 143.3 | 0.43 |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92.9 | 1.02 |
黑色金屬礦采選業 | 34.1 | 0.57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29.6 | 0.94 |
非金屬礦采選業 | 29.8 | 0.69 |
開采專業及輔助性活動 | 40.6 | 1.85 |
制造業 | 16914.3 | 1.46 |
農副食品加工業 | 348.8 | 0.63 |
食品制造業 | 156.6 | 0.72 |
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 | 65.2 | 0.40 |
煙草制品業 | 25.3 | 0.21 |
紡織業 | 231.7 | 0.87 |
紡織服裝、服飾業 | 114.4 | 0.75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 | 104.0 | 0.91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90.1 | 0.88 |
家具制造業 | 102.0 | 1.23 |
造紙和紙制品業 | 136.1 | 0.90 |
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 95.6 | 1.24 |
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107.6 | 0.73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 | 188.3 | 0.34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 857.1 | 1.03 |
醫藥制造業 | 942.4 | 3.19 |
化學纖維制造業 | 169.3 | 1.64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518.1 | 1.71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552.6 | 0.81 |
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906.7 | 0.94 |
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475.3 | 0.68 |
金屬制品業 | 683.0 | 1.37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1119.1 | 2.27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1035.4 | 2.77 |
汽車制造業 | 1414.6 | 1.61 |
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 | 620.2 | 3.35 |
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1818.1 | 2.10 |
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3577.8 | 2.43 |
儀器儀表制造業 | 313.3 | 3.21 |
其他制造業 | 66.3 | 2.34 |
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 58.6 | 0.62 |
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 20.6 | 1.28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229.4 | 0.24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184.2 | 0.23 |
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 26.8 | 0.21 |
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18.4 | 0.44 |
附表2 2021年各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情況
地 區 | R&D經費 (億元) | R&D經費投入強度 (%) |
全 國 | 27956.3 | 2.44 |
北 京 | 2629.3 | 6.53 |
天 津 | 574.3 | 3.66 |
河 北 | 745.5 | 1.85 |
山 西 | 251.9 | 1.12 |
內蒙古 | 190.1 | 0.93 |
遼 寧 | 600.4 | 2.18 |
吉 林 | 183.7 | 1.39 |
黑龍江 | 194.6 | 1.31 |
上 海 | 1819.8 | 4.21 |
江 蘇 | 3438.6 | 2.95 |
浙 江 | 2157.7 | 2.94 |
安 徽 | 1006.1 | 2.34 |
福 建 | 968.7 | 1.98 |
江 西 | 502.2 | 1.70 |
山 東 | 1944.7 | 2.34 |
河 南 | 1018.8 | 1.73 |
湖 北 | 1160.2 | 2.32 |
湖 南 | 1028.9 | 2.23 |
廣 東 | 4002.2 | 3.22 |
廣 西 | 199.5 | 0.81 |
海 南 | 47.0 | 0.73 |
重 慶 | 603.8 | 2.16 |
四 川 | 1214.5 | 2.26 |
貴 州 | 180.4 | 0.92 |
云 南 | 281.9 | 1.04 |
西 藏 | 6.0 | 0.29 |
陜 西 | 700.6 | 2.35 |
甘 肅 | 129.5 | 1.26 |
青 海 | 26.8 | 0.80 |
寧 夏 | 70.4 | 1.56 |
新 疆 | 78.3 | 0.49 |
注:
[1]本公報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2]2021年國內生產總值為初步核算數據。
[3]根據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GDP)最終核實數據,2020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已修訂為2.41%。
[4]2021年地區生產總值為初步核算數據。
附注:
1.主要指標解釋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 指報告期為實施研究與試驗發展(R&D)活動而實際發生的全部經費支出。研究與試驗發展(R&D)指為增加知識存量(也包括有關人類、文化和社會的知識)以及設計已有知識的新應用而進行的創造性、系統性工作,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三種類型。國際上通常采用研究與試驗發展(R&D)活動的規模和強度指標反映一國的科技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基礎研究 指一種不預設任何特定應用或使用目的的實驗性或理論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為獲得(已發生)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規律和新知識。
應用研究 指為獲取新知識,達到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或目標而開展的初始性研究。應用研究是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確定實現特定和預定目標的新方法。
試驗發展 指利用從科學研究、實際經驗中獲取的知識和研究過程中產生的其他知識,開發新的產品、工藝或改進現有產品、工藝而進行的系統性研究。
2.統計范圍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統計范圍為全社會有R&D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具體包括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以及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的企事業單位等。
3.調查方法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調查方法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特、一級建筑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政府屬獨立法人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機構、科技信息與文獻機構等單位)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其他非企業法人單位,高等學校及附屬醫院采用全面調查取得;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和服務業企業采用抽樣調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種相關企業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門統計范圍內的三級甲等醫院采用重點調查取得;其他行業的企事業單位使用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資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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