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新經緯8月22日電 中國銀行(601988)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網站22日發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4家定期財務信息披露違規發行人被處分。
交易商協會稱,湖南湘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湘科控股”)、梧州市東泰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簡稱“梧州東泰”)、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貴州水投”)、成都市羊安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簡稱“羊安新城”)等4家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間,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財務信息。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4家發行人分別予以以下自律處分措施:
一、湘科控股未能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和2022年一季度財務報表,對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金銀國予以通報批評。
二、梧州東泰未能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對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羅兆昌予以通報批評。
三、貴州水投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一季度財務報表,對公司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葉江玫予以誡勉談話。
四、羊安新城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一季度財務報表,對公司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常文第予以誡勉談話。(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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