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頭條 >
天天快消息!推電動車進電梯被拍視頻曝光,車主訴精神賠償被駁
2022-08-17 08:41:39   來源:澎湃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資料圖】

電動自行車進入住宅樓電梯,引發起火等事故時有發生,如果鄰居制止車主推車進電梯,并拍攝視頻到社交平臺“曝光”,是否侵犯車主的名譽權?

8月15日,南京江北新區法院公布一起名譽權糾紛案,鑒于車主李某將電動車推進電梯“有錯在先”,法院認定鄰居趙某上傳視頻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損害,一審判決駁回李某包括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在內的全部訴求。記者16日從江北新區法院獲悉,該判決已生效。

去年10月,李某準備將電動車推進居住樓的電梯,遭鄰居趙某阻攔,二人發生口角,過程中趙某拍了視頻,后發布到小區微信群,并說了“要讓李某坐牢”等話,視頻中李某的全身清晰可見。李某認為,趙某的行為導致其形象受損,去年12月將趙某訴至江北新區法院,要求刪除視頻和不實內容、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侵害名譽權的違法行為通常以侮辱、誹謗等方式實施,主觀具有惡意。本案中,趙某上傳視頻,雖發表過不恰當的言論,但沒有制造虛假事實或對李某進行侮辱、誹謗,不構成對名譽權的損害。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的高低應靠自身的善良行為維系。李某為圖便利,違反管理規定將電動車推進電梯,有錯在先。對這一不當行為,若不許他人指點、批評,則不能彰顯法律的公平公正,也不利于維護社會秩序。

承辦法官金鑫表示,要得到別人的好評,首先要自身做得正。本案原告欲將電動車推進電梯,這一行為違反應急管理部2021年8月頒布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第37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趙某制止電動車進電梯的行為是正當的,通過微信群向相關群眾真實反映事情經過也是正當的,法院予以支持。(記者 邱海鴻)

關鍵詞:


[責任編輯:ruirui]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