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變更需要追溯嗎?
不需要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的變更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的,因為作為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和折舊年限上的變更是屬于會計估計變更的.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規定,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和折舊年限的變更屬于會計估計的變更,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后怎么處理?
固定資產折舊期滿處理方法如下:
1、固定資產使用達到折舊年限時,若繼續使用,不需進行財務處理,也不再計提折舊;
2、如果不再使用,則轉入固定資產清理進行報廢清理。
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清理時,如收處理款項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或營業稅等
最后結平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或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折舊具體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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