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在古代來說應該是二品官員,管理一個省的行政事務。但是在中國有直轄市之說,直轄市的的市長級別也跟省長級別一樣,所以說巡撫也相當于現在的市長。
1391年,明朝的太子朱標巡撫陜西,“巡撫”這個名稱開始被使用,這個官職實際掌握著地方軍政大權。清朝承襲明朝的巡撫制度,并沿用舊名稱。清朝的巡撫比今天的省長要大一些,大致相當于清代的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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