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向好,上海繼續分步驟推進企業復工 。
第一財經從上海市經信委獲悉,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日印發了《關于我市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復工復產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上海三個階段復工時間表及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方案》,上海要分三階段推進復工復產:第一階段,即日起至 5月21日,集中恢復產業鏈供應鏈;第二階段,5月22日至5月31日,擴大復工復產;第三階段,6月1日以后加快全面復工復產。
逐步取消電子通行證管理要求
《方案》提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堅持有序放開、有限流動、有效管理,分類別、分步驟推進企業復工,盡快實現高水平復產,確保產業鏈供應鏈運轉。
在第二階段5月22日至5月31日,企業在申請復工時,簡化復工報備程序,加快復工證申請和發放; 有條件的區域逐步取消復工復產人員返崗電子通行證管理要求。
而在人員管理方面,這一階段企業實施閉環管理,無疫情風險的企業與居住地點間實施兩點一線通行;有疫情風險的企業或社區推進點式復工。通過場所碼或數字哨兵,及時監測進出人員健康信息。
根據市域交通恢復情況,員工可通過公共交通方式通勤。
企業要按照所在屬地要求頻次,開展核酸篩查,并每日加做1次全員抗原檢測。與社會面接觸的企業員工,每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大型工廠每日進行 1 次抗原檢測, 每 2 日開展 1 次核酸檢測。
對于來自管控區、封控區等地區的返崗人員及新上崗人員,實施 2~3天靜默期管理。
6月1日人員無需封閉管理
《方案》顯示,第三階段是6月1日以后加快全面復工復產,在復工申請、人員管理上都有較大變化。
這一階段提出加快企業、園區、樓宇等復工復產,推動各企業應復盡復。企業向所在街鎮、園區或樓宇報備疫情防控方案,即可復工;鼓勵有條件的區取消報備制度。終止施行復工復產人員返崗電子通行證制度。
記者查閱《方案》發現,第三階段人員管理上也不再像此前幾個階段需要封閉式管理。無疫情風險區域內企業與小區間正常通行;有疫情風險的企業或小區繼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居家辦公,或者由企業安排專車、租車方式組織員工點對點返崗及返回居住地。通過場所碼或數字哨兵,及時監測發現異常人員信息,并加強處置。
根據各區域實際情況,企業員工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車、私家車、網約車等上下班。
在全面復工復產以后,原則上所有企業員工每日進行抗原檢測,并按照所在屬地要求頻次,開展核酸檢測。
對于大型工廠, 要求6月1日至6月10日,全員每日1次抗原檢測,每兩日開展1次核酸檢測;6月11日以后,全員每日1次抗原檢測,每周2次核酸檢測。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應通過培訓上崗等方式建立安全穩定的采樣隊伍。
同時,《方案》也強化了場所碼數字哨兵的要求。企業來訪人員,須現場掃場所碼或數字哨兵,出示 48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無核酸證明,須現場測試抗原為陰性。對第三方物流人員繼續開展“現場抗原+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
《方案》還指出,各區強化屬地主管責任。督促屬地企業制定做好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的“一企一方案”,同時做好各階段安商穩商、服務企業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大型工廠管理名單,對于名單內企業,各區、各相關企業要執行異常人員每日零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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