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將公立醫療機構“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費用下調,單人單檢項目為28元/次;將“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項目名稱修改為“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混合檢測)”,項目編碼不變,價格調整至8元/人次;將“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項目廢止。
上述兩項檢測價格均包含檢測試劑,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不區分檢驗方法,且為全省最高限價,各市(州)同一檢測項目價格不得高于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
《通知》要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愿檢盡檢”的群眾自愿選擇;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不得收取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該政策自2022年4月7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記者杜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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