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企業“出海”正迎來廣闊前景。日前,為推動數字經濟對外投資與國際合作,商務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數字經濟對外投資合作工作指引》,提出推動數字經濟對外投資合作,包括積極融入數字經濟全球產業鏈、加快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建設數字化境外經貿合作區等11項重點工作。
勢頭正勁“走出去”前景廣闊
新冠肺炎疫情阻隔之下,數字經濟已成為全球保持經濟活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暢通的關鍵經濟形態。各國紛紛將數字經濟視為重大戰略機遇。其中,中國處于數字經濟發展的第一梯隊。
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為39.2萬億元,占GDP的比重為38.6%,同比名義增長9.7%。從全球范圍看,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相當迅速,總規模穩居世界第二位。
在此基礎上,《工作指引》鼓勵企業抓住海外數字基礎設施市場機遇,投資建設陸海光纜、寬帶網絡、衛星通信等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大數據中心、云計算等算力基礎設施,人工智能、5G網絡等智慧基礎設施,在全球范圍內提供數字服務。挖掘傳統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市場潛力,積極參與東道國市政、交通、能源、電力、水利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改造。
“中國與其他國家有很大的合作空間,可以預期,在未來一段時間,數字經濟企業‘出海’將成為重要趨勢。”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員劉典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說。
劉典建議,在深化數字經濟合作的過程中,中國與東道國應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共同建設數字基礎設施,數字經濟高度依賴信息化,只有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跟上了,才能做大數字經濟的增量。二是形成穩定的跨國流動規范,數字經濟最核心的要素是數據,因此必須完善數據安全的流動規范。三是在數字生態的拓展和分工方面進一步完善數字經濟產業鏈,形成政策的有效溝通和銜接,中國企業“走出去”要適應當地的文化、法律、政治等。
未雨綢繆 做好風險防范
不可否認,數字經濟“走出去”也面臨諸多風險和挑戰。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系教授林江坦言,一方面,中國數字經濟企業“出海”遇到一些阻力,比如華為5G在海外布局中遇阻,印度接連以“國家安全”為由對擁有中國背景的手機應用程序采取禁用措施,美國政府此前對Tik Tok與微信發布禁令。另一方面,由于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相關企業對如何遵守國家關于數據安全的各項規定還存在不少認識不到位的情況,從而成為數字經濟對外投資合作的痛點。
《工作指引》對“走出去”的風險防范作出專門部署,其中重點強調數據安全、數據出境管理以及反壟斷。
劉典表示,從政府角度來說,風險防范的關鍵在于數據安全風險的規范,要增強中國在制定網絡空間治理、數字經貿合作、跨境數據治理規則體系方面的能力;同時,對境外投資也要做好統一的管理和規范。
從企業角度來說,風險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政治風險。受當前逆全球化影響,數字經濟領域的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受到各國社會和政府的關注,中國數字經濟企業“走出去”不斷遭遇國際貿易摩擦和日趨嚴格的國際監管環境。二是法律風險。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法規差別較大,中國企業“走出去”如果沒有做全面和詳細的市場調研就盲目投資,可能出現差錯,引發致命問題。三是商業風險。中國企業“走出去”要考慮數字經濟發展的周期性,近兩年不少企業在數字經濟領域高歌猛進,迅速擴張。但在當前國際形勢下,各國對數字經濟的安全趨于收緊,不斷打出反壟斷重拳,立法、執法監管愈加嚴格,因此中國企業“出海”須謹慎,做好風險防范。(記者 白舒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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