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銀保監局近日公布處罰通知顯示,泰康人壽山西分公司代理人在銷售保險過程中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行為,擬對該代理人作出終身禁止進入保險行業的行政處罰。而據統計,上半年險企已收到近千張罰單,合計被罰金額超過1.3億元。
部分保險代理人承諾向投保人返還保單保障以外的利益或傭金,這種操作本身是一種違法行為。返傭的保單可能會被作廢,顧客得不償失。而監管對返傭的違法行為也十分嚴厲。從目前官方處罰信息來看,這是行業第二例被處以禁止進入保險行業處罰的保險代理人,此前已有7人被禁止進入保險業,年限2年至終身不等。
據記者統計,上半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開出超980張監管處罰的罰單,涉及100余家保險機構。其中二季度處罰總金額最高是廣東省,開具了總金額為1073.7萬元的罰單,罰單數量達34張。(記者 邱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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