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罰款能否申請減免?
行政處罰罰款不能申請減免,但是可以依法申請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1.作出決定的主體范圍不同。
行政處罰是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作出的,這些行政主體具有對外管理職能,其行政處罰權已為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而行政處分是由受處分的公務員所在機關,或上級機關,或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也就是說,一般的行政機關都享有對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權。
2.所制裁的對象不同。
行政處罰制裁的對象是違反行政法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行政處分的對象僅限于行政機關系統內部的公務員。
3.采取的形式不同。
行政處罰的形式、種類很多,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許可證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而行政處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 職和開除等六種形式。
4.行為的性質不同。
行政處罰屬于外部行政行為,以行政管轄關系為基礎;而行政處分屬于內部行政行為,以行政隸屬關系為前提。
5.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
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是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規范,而行政處分則由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或公務員的法律規范調整。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