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市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進行摸底調查,發現部分新業態企業存在不繳納社保等行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有哪些合法權益?8月11日,山西晚報記者進行了采訪梳理。
近年來,新經濟蓬勃發展,新業態層出不窮。有別于傳統的就業用工模式,這類工作形式往往以“去雇主化”“多雇主化”出現。目前,太原市注冊的從事新業態的企業有網約車公司89戶,快遞業437戶,外賣業898戶,新業態從業者約30萬人。
《太原市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細則》明確,太原市要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公平就業、勞動報酬、休息、勞動安全、社會保險等制度,為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具體來講,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具有以下權益:
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企業不得違法限制其他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
取得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約定時間、方式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應當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按時足額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依托平臺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關聯單位,應當依法承擔本單位員工勞動報酬支付主體責任;關聯單位與員工確認勞動報酬后,可委托平臺企業支付。
休息休假。企業應當落實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全國年節及紀念日假期、帶薪年休假等規定。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具體標準由雙方約定或者協商約定。
勞動安全保護。企業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強化惡劣天氣等特殊情形下的勞動保護,最大限度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臺企業為重點,推進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
參加社會保險。企業應當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依法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企業要引導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做到應保盡保。
太原市明確,各級工會為權益受到侵害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提出協商要求的,企業應當積極響應,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保障勞動者的申訴得到及時回應和客觀公正處理。(記者 武佳 實習生 李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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