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韶關丹霞機場有限公司了解到,自5月13日起,當廣東省內有地市公布實施離市出省須持有有效期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措施時,在韶關丹霞機場搭乘出省航班的旅客如行程碼顯示14天內有該地市旅居史,需要查驗有效期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據介紹,截至2022年5月13日,廣東省內各地市已公布離市出省須持有有效期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措施情況為:
湛江市旅居史旅客須持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惠州市旅居史旅客須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梅州市旅居史旅客須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深圳市旅居史旅客須持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由于各地疫情防控出行政策動態調整,請有計劃從韶關丹霞機場離韶出省的旅客,出行前及時查詢確認省內各地市最新出行防疫政策,確認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時效符合要求后,再前往機場乘機,以免影響順利出行。(記者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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