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在全國首個家庭教育宣傳周到來之際,昨日,由佛山中院與市婦女聯合會共建的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法院站(以下簡稱“法院站”)揭牌運行。在法院站正式運行首日,佛山中院首次對兩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隨后法官與市婦聯委派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分別為兩對家長開展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教育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美滿。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我國家庭教育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開啟了家長“依法帶娃”的時代。
為了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專業化、規范化,佛山中院與市婦聯深化聯動協作,共同打造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法院站。揭牌當天,雙方正式簽署《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法院站合作共建方案》。根據方案,雙方將成立共建聯動協調小組,定期召開聯席工作分析會,就未成年人保護、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等方面加強機制銜接、信息共享及情況通報。
據介紹,針對離婚案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辦案中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監護缺失或者監護不當等情形,佛山中院將依托法院站,充分研判、及時啟動家庭教育聯合指導,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發送《家庭教育指導令》,并與市婦聯委派的專業人員共同開展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進行持續跟蹤及回訪。
打造“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佛山樣本”
“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法院站,是法院和婦聯部門整合力量,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創新舉措之一。目的在于有效引導家長依法承擔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把法律規定轉化為家長的行動自覺,提升科學實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佛山市婦聯掛職副主席關秀明表示。
佛山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鄭道永表示,佛山中院將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法院站為新陣地,積極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融入家事、少年審判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與婦聯等部門的深度協作,全力打造“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佛山樣本”,共同構建起“司法參與,家庭、社會協同保護”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大格局。(記者劉藝明 通訊員呂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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