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版“老年人意外險”是2019年4月1日推出的,3年為一輪實施期;現在是第二輪,已經實施。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與第一輪相比,第二輪有兩大變化:
一是賠償標準提高。
其他區域賠付限額從“0.5萬元/人/份,其中意外醫療救治費用最高賠償限額3000元/人/份”提高為“0.5萬元/人/份,其中意外醫療救治費用最高賠償限額4000元/人/份”;
保險責任從“醫保先行支付的,醫保支付后剩余部分,在醫保賠付范圍內按照70%給予賠付,但不能超過最高賠償額度”提高至“醫保先行支付的,醫保支付后剩余部分,在醫保賠付范圍內按照80%給予賠付,但不能超過最高賠償額度”;從“沒有醫保支付的,在醫保賠付范圍內按照60%給予賠付,但不能超過最高賠償額度”提高至“沒有醫保支付的,在醫保賠付范圍內按照70%給予賠付,但不能超過最高賠償額度”。
二是計劃增設老年人意外傷害險承保理賠服務平臺須與“甬易養”智慧養老場景應用實現信息共享和有效對接的內容,以數字賦能老人平安。目前相關場景應用正在抓緊開發建設中。(記者王佳甬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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