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江寧宏運大道雙龍大道路口,正在騎行電動自行車的于某由于未佩戴安全頭盔,被民警攔了下來。按照法律規定,于某將被給予20元的罰款。
而當民警將于某的身份信息輸入警務通后發現,于某在今年1月3日已經因為未佩戴安全頭盔,被處罰過一次。按照法律規定,第二次未佩戴頭盔的要給予50元罰款。
據了解,當時在路口執勤,發現于某沒有戴頭盔,就問了他的身份信息,輸入平臺查詢,系統提示他在1月3日因同樣的違法行為已經被處罰過一次。”當時民警好奇之余,就問了于某,對方也承認了已經是第二次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被查了。
不僅如此,南站交警中隊的民警在現場還查獲多名騎行電動車的市民未戴頭盔。這些市民稱,確實知道佩戴頭盔宣傳了多少次,也知道騎車要戴,但因為嫌麻煩才沒戴。
對此,民警表示,現在市場上的頭盔的價格在正常范圍內,基本都能接受,且能在危險時刻保命。與其抱有僥幸心理冒險騎車上路,不如早點購買佩戴好安全頭盔再上路行駛。安全頭盔是騎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線,請市民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主動戴盔出行。(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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