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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提示:二手車經紀公司隱瞞車輛實際情況 口頭承諾應寫在合同上
2021-08-09 10:00:35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二手車經紀公司隱瞞車輛實際情況,造成消費者購買了一輛調過里程和出過事故的車,消費者要求賠償遭到拒絕。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消保委提示,消費者在簽訂二手車中介合同時,務必多留意,仔細核對合同條款內容,把口頭承諾全面體現在書面合同內容上。

6月8日,消費者薛女士在寧波市鄞州區某二手車經紀公司買車,在店內網查看到一輛2013年11月標價為6.99萬元的別克君越,汽車里程數為12萬公里。消費者向銷售人員特別要求:不買事故、火燒車、泡水和調過公里數的車。消費者還特意向銷售人員詢問里程是否準確。銷售人員告知消費者,經過與車主聯系核實及檢查車輛4S店維修、保險記錄,里程數是真實的。

購車后,消費者找了專門機構調取第三方檢查記錄及對車輛全方位檢查,發現里程數與網查結果不符,同時銷售人員還隱瞞了該車輛在2019年有事故發生。消費者認為銷售人員隱瞞事實,造成其購買了一輛調過里程和出過事故的車輛,要求二手車經紀公司賠償損失7000元。公司方不同意賠償。薛女士向鄞州區消保委投訴。

在調解過程中,二手車經紀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在《二手車買賣中介合同》上有明確備注“甲方(出賣方)保證無重大事故,無火燒、無泡水,變速箱無大修,表顯里程不代表實際里程”,并已進行了告知,且客戶已在合同上簽字確認。至于銷售員在賣車過程中有沒有欺騙行為,需要找當事人確認,公司方可以退還中介費2000元。

經消保委工作人員確認核實,該車實際里程表有過調表的情況屬實。消保委工作人員認為,二手車經紀公司作為中介方,沒有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真實的車況信息,在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二手車經紀公司補償5000元給消費者。(記者鄭鐵峰)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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