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小籠,是上海的標志性小吃。然而很多消費者不知道的是,上海其實有兩家“中華老字號”同時持有“南翔”商標,一家主營餐飲服務,一家主營速凍商品。此前,主營速凍的“南翔”,授權他人以“南翔”的名義開設餐飲店,被主營餐飲的“南翔”告上法庭。近日,這一案件在上海浦東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
資料顯示,位于上海嘉定的南翔食品公司獲準注冊商品國際分類第30類,即小籠包、云吞、蒸餃等。而位于豫園的老城隍廟餐飲公司持有的南翔商標核定使用類別為餐館。
2019年老城隍廟餐飲公司發現,南翔食品公司以“南翔小籠”為店名大量招募加盟餐飲門店,于是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南翔食品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代理律師 銀文:現在被告跨界,在未有許可授權的情況下,跨界到餐館領域開設南翔的餐館,這是對于我們餐館類南翔商標的一種侵犯,所以我們提起了訴訟。
被告南翔食品公司則認為,南翔小籠起源于嘉定,自己公司持有相關商標不僅早于對方,還獲得了大量榮譽。
被告代理律師 劉曉明:南翔也是我們的企業字號,我們在餐飲店鋪里面懸掛南翔標識,也是正當合理地使用南翔標識。
一審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所持有的服務商標是兩個不同的商標類別。本案中,被告南翔食品公司將與原告老城隍廟餐飲公司的商標構成相同、近似的“南翔”“南翔小籠”標識突出使用于餐飲服務的店招、服務工具等有形物品以及餐飲加盟的招商中,超出了指示其自身商品來源的必要范圍。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另外,綜合考慮被告自身宣傳的加盟獲利從19到56萬元不等,確定了賠償金額。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 金民珍: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豫園南翔饅頭店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其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42000元。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