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開標當天項目地已動工。受訪者供圖
山東民營企業家希平(化名)經營鐵塔、鋼結構加工制造生意多年,公司項目大多是通過公開招投標取得,但去年年末參與的一次招投標活動令他至今憤懣不平。
2019年11月11日,屬于央企國家電網系統項目的歷林變電站-忠旺220KV線路工程鐵塔采購項目面向社會招標。僅三天后,這個價值2000萬多元的項目,被同屬國家電網系統的一家不具備鐵塔生產能力的公司中標。
當時,希平經營的青島九鼎立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青島九鼎”)成為了“陪跑員”,而其報價比中標公司低了近200萬元。希平向《華夏時報》記者稱,該項目明顯涉嫌暗箱操作,其從業二十多年從未遇到如此急迫的項目。更令人吃驚的是,希平稱,開標當天公司業務員走訪現場發現,項目地已經開工,進一步證實了項目早已內定。
不過,就暗箱操作質疑,采購方、中標方、招標代理機構均予以否認,稱流程合法合規。招標代理機構的相關負責人還向《華夏時報》記者強調,如有證據可以去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是起訴。
三天完成招標
公開信息顯示,歷林變電站-忠旺220kV線路工程,起于500kV歷林變電站,止于220kV忠旺3期整流所,線路采用單、雙回路架設。新建鐵塔144基,線路亙長29.897千米。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都必須進行招標。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然而,不知因何特殊情形本次采購項目卻未遵循此規定。
2019年11月11日發布在采購與招標網的公告顯示,歷林變電站-忠旺220KV線路工程鐵塔采購項目單位為國家電網旗下營口電力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營口電力發展”),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遼寧經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遼寧經緯”),對該項目的貨物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采購預算金額2633.54萬元。
公告顯示,采購文件發售時間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3日,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時30分。而開標時間也在11月14日,這意味著從招標公告發出到開標,僅有三天時間。
“從業二十多年,從沒遇到過像這個項目這樣急迫的,我們的感覺就是這個項目在走過場。”希平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當時他曾猜測該項目已經內定甚至是竣工,招投標只是走個程序。
“通常情況下報名的時間是一個周,報名截止日到開標日是兩個周,這個時間是制作標書及前去投標所需的時間。若時間過短,很多生產廠家看到公告時,時間已經過期無效。這樣參與投標的單位少,更便于操縱,影響面也小。”
北京一位熟悉招投標活動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競爭性談判采購,從發出公告到談判,中間至少需有3個工作日,例如周一發出公告,周五才可以談判。若依據該規定,上述情形并不正常。但國有企業并不屬于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中的主體,是否應當遵循該規定存有爭議。
《華夏時報》記者通過查詢了解到,國家電網曾依據相關法規出臺公司管理辦法及有關細則,規定國家電網各級單位進行非招標方式采購時,采購文件發售時間應滿足供應商編制應答文件、做好談判準備的需要。對于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的項目,采購文件發售時間應不少于三日,自采購文件發售之日起至應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之日止,應不少于七日。
不過,對于火速招標的質疑,代理機構遼寧經緯相關負責人周女士向記者表示,該機構競爭性談判項目都是三天,此次流程是規范的。
中間商奪標賺差價
經與招標代理機構確認,得到“公開招標,一切正常”的答復后,青島九鼎的業務員在招標公告發布當天連夜搭乘航班飛往了沈陽購買標書。然而,一番積極準備后,最終結果大失所望。
2019年11月15日,歷林變電站-忠旺220KV線路工程鐵塔采購中標候選人公示。公告稱,招標評標工作于11月14日結束,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分別為: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為國網遼寧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國網遼寧綜能”),其投標報價為26205170元;第二名為青島九鼎,其投標報價為24211204元;第三名為萊蕪魯能開源鐵塔有限公司,其投標報價為23383520元。
上述結果意味著國網遼寧綜能以高出第二名近20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該項目,中標價比項目總預算僅低了10余萬元,而采購人與中標人同屬國家電網系統。天眼查顯示,采購人營口電力發展為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全資孫公司,中標人國網遼寧綜能為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華夏時報》記者查詢采購文件了解到,該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分值權重構成中,技術占比60%,價格占比30%,商務占比10%。然而,無論是價格還是技術來看,國網遼寧綜能中標都存在疑問。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國網遼寧綜合的業務包括電力工程、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等,并沒有鐵塔相關的生產與制造。
希平認為,國網遼寧綜能并非鐵塔生產廠家,而是一個總承包單位,中標后應當再次進行公開招標采購,不能私自找廠家加工。“既然這個鐵塔你不能做,你的鐵塔是通過哪里來的,你是不是公開招標了?你是一個央企,不是個體戶,你花的是國家的錢。”希平說。
代理機構和中標方也有其說法。記者了解到,遼寧經緯曾就“中標單位無鐵塔生產資質”的質疑向希平書面回復稱,國網遼寧綜能為經銷商,經評標小組審核其經營范圍包含電力相關材料的銷售且提供了生產廠家授權委托書,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5月28日,中標方國網遼寧綜能經營發展部負責人劉先生也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國網遼寧綜能是以代理商身份參與此次投標,符合采購要求。公司獲得了生產商的授權,參與投標合理合法。他未透露公司所合作的鐵塔生產商具體是哪家,但他表示公司能接觸到的廠家,技術方面肯定是最強的。
就身為央企不能生產鐵塔卻未公開招標的問題,劉先生則表示,公開招標(至少需要)21天,時間上不允許,公司會因此錯失投標機會。并且公司獲取廠家授權參與競標是雙方自愿,公司借此參與投標符合市場規律。
值得注意的是,劉先生還就火速招標的質疑指出,公司是按招標方要求來,符不符合(規定)和國網遼寧綜能沒關系,“我是乙方,得根據人家需求參與。”
開標當天項目地已動工
在希平看來,此次采購流程中一直模糊著公開招標與競爭性談判兩種形式。例如,最初的采購公告一方面稱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一方面又稱本次平臺貨物招標是指通過公開招標,批量集中確定相應招標產品的中標人。此外,最后發布的結果公告也是“中標候選人公示”,而非競爭性談判專用的“成交候選人公示”。
如果算競爭性談判,那其中也存在問題。“交完標書就把我們打發走了,根本就沒跟我們談,”希平說。
對于不談而判的質疑,招標代理機構周女士并未否認。但她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有問題談,沒有問題我們是不談的。”
而更大的質疑在于,希平稱,2019年11月14日開標當天下午,公司業務員經過實地查看,發現項目地已經動工,在預埋承接鐵塔的地腳螺栓。希平稱,每一個鐵塔都有自己固定的圖紙,不同的鐵塔有不同的配套地腳螺栓,只有拿到鐵塔圖紙后才能確定。
對此,招標代理機構和中標方也均予以否認。中標方國網遼寧綜能的劉先生稱,他不能確定當時項目工地是否正在開工,但他認為,鐵塔只是項目一部分,提前打地基也是沒問題的,“不能等東西都到了再挖坑吧?”
招標代理機構的周女士則表示,此次招標是材料招標,跟工地開工是不發生關系的,工地若有開工也不涉及到招標的材料。周女士強調,如果有證據,可以去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起訴。她拒絕回答記者的其他問題,稱“沒有義務”。
針對涉嫌暗箱操作的質疑,此次招投標活動中的另一個重要角色——采購方營口電力發展的物資部負責人張先生則并未解釋太多,他簡短的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我們沒有(暗箱操作)。”
《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希平已將此次招標活動中遇到的情況,通過信件方式實名反映至國家電網公司監察部門。希平在舉報信中表示,不希望公司人力、物力被浪費,“我們是民營企業,我們需要的是公平競爭。”(記者帥可聰 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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