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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和殺人未遂的區別是什么?故意殺人未遂罪輕微怎么判?
2023-06-30 09:52:45   來源:法律解答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故意傷害和殺人未遂的區別

1.故意傷害和殺人未遂的區別是:

侵害的客體不同:故意傷害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殺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

犯罪的目的不同:犯故意傷害罪的行為人只想傷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損害,并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行為人主觀心理狀態和殺人既遂是一致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殺人未遂罪輕微怎么判

故意殺人未遂罪輕微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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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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