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實際情況,對于工傷鑒定并不會有時間期限和次數限制,只要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工傷鑒定。
在傷者傷情穩定后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雖然從申請到拿到結果需要兩到三個月,但是基本每天都有人受傷,最多不過就是資料在勞動局工傷科等一個星期將勞動局負責區域的工傷申報集中再一次遞到下一個部門。可以自己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公司配合,公司不配合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關系,這樣就可以你需要公司配合了,建議具體咨詢12333社保服務熱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做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嚴格按照《條例》、《實施辦法》、和新的《鑒定標準》的規定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一是堅持把好初審關。認真審查申報者的工傷認定、診斷證明書等基礎性材料,初步確認停工留薪期,科學分科分類,做到不漏定、錯定一個部位。二是嚴把現場評審關。采取集中鑒定的辦法,基本每月鑒定一次,鑒定前隨機抽取3-7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工作人員在作出鑒定結論通知書之前還要進一步核準,確保了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準確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真正做到了科學客觀地為每位傷殘職工作出公平、公正的鑒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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